

9月4日,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,剑指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(下称“同方全球人寿”)及相关责任人。
具体来看,同方全球人寿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:给予合同外利益,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,宣传话术不合规,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。
针对上述违法行为,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同方全球人寿罚款130万元;对吴烁、王朝蓬、刘洁晶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,对许海霞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,对郭新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,对万斌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。
对此,同方全球人寿回应称,公司坚持立行立改,已逐项落实整改要求。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。后续公司将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,压实合规管理责任,持续强化内控建设,保障企业合规稳健运营。
公开资料显示,同方全球人寿的前身为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(下称“海康人寿”),成立于2003年4月,是中国加入WTO后在华成立的合资寿险公司之一,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和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建成,双方各持股50%。
不过,成立后的11年间,海康人寿的经营状况始终难言乐观。2014年9月,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海康人寿50%股权,挂牌价格为10亿元,最终由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接盘。2015年,海康人寿正式更名为同方全球人寿。
目前,同方全球人寿注册资本26.3亿元,已在上海、北京、江苏、山东、浙江、广东、天津、青岛、河北、湖北、福建、四川、深圳等省市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。
业绩方面,今年上半年,同方全球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50.19亿元,净利润4.34亿元。截至二季度末,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13%、169%。
来源:国际金融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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